保養登記

為確保閣下的產品享有保養服務,請於產品購買日期計起計7天後及30天內為閣下產品登記保養。

請妥善保存閣下所購買之產品的購買發票及貼在外箱上的保用貼紙

為防止水貨及被盜之產品維修,客戶在要求保養服務時,必需出示保用貼紙證及購買產品之正本發票,影印或傳真本恕不受理。

可摺疊的內容

保養條款

  1. 保養期﹙自攜﹚
    請於產品購買日期起計 7 天後及 30天內為閣下的產品登記保用
    產品登記網址: bears.com.hk/pages/warranty
  2. 條款
    1. 客戶如需使用保養服務,必須出示本公司之保用證﹙保用貼紙﹚及相關正式收據方為有效,本公司將於收到產品後向客戶發出維修單,客戶需自行保存維修單作日後取回產品之用。
    2. 若客戶未能提供第1條所述的購買證明,即保用證及正式收據,本公司將向客戶收取港幣$100行政費用,並以產品序號作判定有關產品是否仍處於有效保養期內。請消費者於購買產品時,逕向經銷商索取購買憑證、發票、或收據等購買證明。
    3. 客戶須自行將產品送往本公司指定的服務中心,並於產品修妥後一個月內於同一地點取回。逾期未取之貨品,本公司一概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並有權對產品作出棄置,而不作另行通知。
    4. 客戶不可擅自更改產品上的機身編號,如發現產品上的機身編號與本公司紀錄不符,此保用貼紙則告無效。(如適用)
    5. 除產品表面、機殼、損耗性零件及附件外,產品如發生故障,經服務中心證實乃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者,服務中心將提供免費修理及更換零件,經更換後之任何損壞零件,將歸服務中心所有。
    6. 本公司及/或服務中心可能通知貴客戶有關此產品之續保計劃資料。
    7. 本公司對於任何因產品不適當地使用或任何產品之故障、損壞或停頓而引致任何人士或財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破壞,概不負責。
    8. 下列項目並不包括於保修範圍內。客戶須另付所需的服務費用。
      1. 修理或更換產品之附件、外接線及機殼。
      2. 曾被非服務中心的技術員明顯地或不明顯地進行改裝、更改或修理的產品。
      3. 曾經被不適當或疏忽使用、不正常供電或電壓不正常、意外、天災或因昆蟲、外物、液體入侵、腐蝕或外來因素而造成損壞的產品。
      4. 未有按照原廠提之指示安裝及操作產品而引致的故障。
      5. 產品的保養貼紙受到損毀或被移除。
      6. 產品未有標示序號或序號無法辦識。
      7. 非於本公司合法經銷或授權銷售管道所購買之產品。
      8. 因未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原廠變壓器﹙如有﹚,所引致的任何產品損壞,均屬人為損壞,不列入保養條件中。
    9. 保養服務僅包含故障維修服務,不包含維修人員到場之技術支援服務。
  3. 保養過期之處理
    1. 本公司將會跟據不同產品向客戶收取最少HK$250.00之檢查費﹙不可退回﹚。客戶需要在退回產品時,連同檢查費交回維修部。
    2. 產品經維修部檢查後,如有需要更換零件,本公司將會先向客戶作出報價及所需時間,客戶收到資料後可自行決定修理與否。
    3. 如客戶選擇不維修,可於指定辦工時間內,帶同維修單據到本公司之維修部取回產品,檢查費將不會獲得退還。
    4. 如客戶選擇維修,請於取回產品時,帶同維修單據及所需之費用。已付之檢查費可於零件費用中扣除。
    5. 維修完成之產品,本公司將會以電話聯絡客戶取回,客戶亦可於維修期間,致電本公司維修部查詢維修情況。
    6. 維修完成之產品自完成日起計,享有一個月之保養期, 如於此期間產品再出現問題, 本公司將會提供免費維修。
  4. 保養除外條款
    1. 上述保固和補救措施是唯一的且將取代其他任何明示或隱含性的保證;無論是事實上、法律運作上、法定的、或者其他適用性上或包括對特定目的之銷售的保證等。本公司既不承擔也不授權任何其他人承擔其他任何因銷售、安裝、維護或使用本公司所代理之產品的責任。
    2. 如本公司檢查後發現所聲稱在產品上的瑕疵不存在,或是由客戶或第三者之不正常使用、疏忽、不適當的安裝或測試、未經授權的修理或改造、或由任何超出正常使用範圍的原因、或由意外、火災、閃電或其他災害所導致,本公司將不負責保固。
  5. 一般條款
    1. 如中英文版本有差異時,應以中文版為準。
    2. 所有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